采购公告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1、2号地块(河道及桥梁)总承包工程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1、2号地块(河道及桥梁)
      总承包工程
      报名公告

       

      采购人名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代建人名称: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建人)受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1、2号地块(河道及桥梁)总承包工程组织公开报名,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总承包单位参加报名,择优邀请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1、2号地块(河道及桥梁)总承包工程。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清水浦片区,校园北临风华路,南接滨江路,东至宁波绕城高速,西接逸夫路。
      本次采购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1、2号地块(河道及桥梁)总承包工程。
      清排大河以东东段河道长度;4100m;桥梁共计7座,单座跨径最长约计55m。

       

       

      三、工期要求:
      1、河道:清排大河以东河道暂定于2023年12月5日开工。为减少与滨江路(计划2024年1季度施工)的施工冲突,前大河(沿滨江路)、环资深教授公寓河(沿滨江路)河道桩工程于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前大河、柴家港河施工期间,需保证行洪通畅。柴家港河、环资深教授公寓河道、前大河剩余工程(含水坝水闸、水质清澈系统)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北护校河暂定2024年6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完成(含水坝水闸、水质清澈系统),河道施工期间,需保证各组团施工道路、过河管线畅通。所有河道工程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2、桥梁:A1、A2、B1、C1、C2、C3、C4桥梁,共7座桥梁,暂定于2023年12月5日开工;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桥梁的桩基施工,2024年9月30日,完成全部桥梁施工,2025年4月30日前桥梁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关键节点按发包方确认的节点计划作为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控制的工作目标。
      以上工期均已考虑春节和其他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代建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与工程移交日期不予顺延。


      四、潜在的报名方资格及提交资料:
      1、报名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公司资质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公司业绩要求:
      ①满足公司近5年内已竣(完)工(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的桥梁项目单个桥梁跨度不小于30m,且水利项目河道长度不小于1000m。
      ②满足公司近5年内已竣(完)工(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的桥梁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小于1200万元,且水利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
      ③公司近5年内已竣(完)工(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的单个项目业态含水利和桥梁合同额不小于3000万元。
      ④公司近5年内已竣(完)工(以出具的竣(完)工报告时间为准)的单个项目业态含水闸业绩。
      以上①-③条件满足一个即可,④为必须满足项(提供施工许可证、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团队业绩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桥梁项目单个桥梁跨度不小于24m、水利项目河道长度不小于1000m及以上;或桥梁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小于900万元、水利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单个项目业态含水利和桥梁合同额不小于3000万元。②技术总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④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提供合同、简历表、注册证书、获奖证书、社保、业绩证明资料等)。
      5、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额及资产负债率情况;若2022年第三方财务第三方审计还未完成,则提供(2019-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信用中国(浙江)”列入黑名单。
      7、报名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报名单位近三年(截止时间为本报名公告发布日)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提供团队架构等支持相关的材料)。
      10、报名资料需编制目录索引(报名资料中桥梁水利及不限类型水闸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为必须提供项,底轴驱动翻板闸如无相关业绩可不提供)。
      11、本项目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报名。
      12、学校保留要求各投标单位提供其他资料的权利。
      请报名方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经评审发现的则取消报名方资格;评审过程中,报名方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报名,一经发现亦取消报名方资格,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五、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3066285013006976000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 9 日 11: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需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CRLD_NBDFLGHY_ZY@crland.com.cn)


      六、报名文件接收:
      1、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11 月 9 日 11:00 前至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3楼递交报名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需提供可编辑Word版及PDF版)。
      2、有关本次报名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东方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eitech.ed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报名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9 日 11:00 。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二)、代建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希希 联系电话:18658662012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3楼

       

      点击下载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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