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科研设备样机演示项目
- 二、科研设备样机需求: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科研设备样机演示项目组织公开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参加报名,择优邀请参与演示。
因科研工作需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拟征集以下科研设备的样机演示:
仪器一: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四极杆飞行时间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仪器二: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飞行时间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仪器三:超高效气相色谱仪-四极杆飞行时间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仪器四:超临界二氧化碳与高效液相色谱仪切换系统
仪器五:凝胶色谱循环分析及制备系统
具体配置详见附件一
三、演示要求:
1、样机演示时间不少于18个月。
2、演示设备运抵我方、演示期内仪器质保、人员培训和演示期满后拆运等一系列配套服务以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仪器提供方独自承担。
3、正式演示前须与需求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模板详见附件二,其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不可修改条款,如无法满足,其报名将被拒绝。
4、需求人不承诺在演示期满后对该批设备进行采购。
四、潜在的报名方资格及提交资料:
1、报名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如果报名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报名人自己制造的,报名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项目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报名,否则需求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报名,其代理商的报名按无效处理;如同一制造商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报名的,应当作为一个报名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其余报名按无效处理。
4、学校保留要求各报名单位提供其他资料的权利。
请报名方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经评审发现的则取消报名方资格;评审过程中,报名方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报名,一经发现亦取消报名方资格,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五、报名文件接收:
1、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12:00前至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9楼递交报名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需提供可编辑Word版及PDF版)。
2、有关本次报名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eitech.edu.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需求人概不负责。
六、报名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2:00。
七、联系方式
需求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603330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9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