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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与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浏览次数:38

党委组织与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组织、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学校工会与其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及工会日常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落实党对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订和实施学校组织工作计划;负责学校基层党建制度建设;指导督促二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2.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的指导、支持、检查,监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 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4. 做好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党校工作;负责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

5. 做好党内先进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等工作。

6. 落实党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指导各单位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7. 协同做好人才队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协同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党组织的落实。

8. 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制度;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9. 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助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活动;做好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学校侨联、留联会、欧美同学会等统战团体的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

10. 宣传、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

11. 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12.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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