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学校人力资源工作的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全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相关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下设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人力资源整体规划,配置各类人员编制;研究制定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创新。
2.统筹全校岗位设置工作;规范聘用流程,统筹做好各类人才引进的全流程管理与服务;负责各类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做好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统筹做好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跟踪落实人才配套政策,加强与政府各级人才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统计分析与服务工作。
4.负责教职工入职、培训、内部调动、岗位调整、离职、日常工作投诉、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负责开具各类证明,协助教职工办理各类证件;负责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构建教职工职业发展体系,统筹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职级等聘任工作;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惩、违规违纪处理等工作。
6.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薪酬福利政策,完成教职工工资制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商业医疗险、商业养老险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
7.负责全校博士后队伍规划与管理;承担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事务;落实国家及地方博士后政策,保障博士后权益。
8.负责多元化用人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负责校内单位人才派遣用工的监督和指导;负责人才派遣用工过程管理和服务;负责其他外聘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筹协调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2. 统筹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荣誉奖励表彰等教师激励工作,做好师德考评及违反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工作。
3.统筹负责人才引进、聘用、资格认定、考核晋升、评奖评优等环节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的综合考察与把关。
4.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